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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刑事律师:犯罪同伙不到案能批捕吗?

济南刑事律师:犯罪同伙不到案能批捕吗?  

在刑事诉讼中,犯罪同伙不到案是否能批捕,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。  


法律依据: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81条,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,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,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,应当予以逮捕。对于犯罪同伙未到案的情况,若现有证据足以证明在案犯罪嫌疑人符合上述条件,检察机关可单独对其批捕。  



分案处理原则:司法实践中,若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,为避免案件久拖不决,对已到案且证据充分的嫌疑人可分案处理。例如,在共同盗窃案件中,主犯到案并供述了犯罪事实,且有证人证言、物证等佐证,即使从犯在逃,主犯仍可被批捕并起诉。  


证据要求:批捕的关键在于证据充分性。若现有证据能证明犯罪事实系犯罪嫌疑人实施,且达到“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”的标准,即可批捕。对于未到案的同伙,公安机关会继续追捕,待其到案后再行处理。  


特殊情形:若在案犯罪嫌疑人的供述需未到案同伙印证,导致证据不足,则可能影响批捕决定。例如,在共同受贿案件中,若行贿人未到案,受贿人的供述缺乏其他证据佐证,检察机关可能作出不批捕决定。  


后续处理:对于在逃的犯罪同伙,公安机关可采取通缉等措施追捕。其到案后,若符合批捕条件,仍可被批捕;若证据发生变化,需重新审查。  


犯罪同伙不到案不必然影响对在案嫌疑人的批捕。检察机关会根据证据情况和法律规定,独立审查每个嫌疑人是否符合批捕条件。分案处理原则既保证了诉讼效率,也维护了司法公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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